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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办理五种社保无效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08


企业在申请建筑资质的过程中要满足资金、人员、业绩等要求才能获得主管部门的核准。其中比较容易被大家忽视的一点是人员社保的准备。在资质办理过程中,如果人员的社保被认定为无效,申请资料就会被驳回。为何企业缴纳社保却被认定无效呢?

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触碰到了重复社保。比如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时,使用了挂靠人员,最后出现了此人拥有多个社保,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社保无效。

办理资质中五种社保无效的情况

1、未给所有人缴纳社保。企业用于资质申报的人员,被主管部门发现,并没有全员购买社保。而按照要求,只要是申请表罗列的人员,企业都得提供材料,证明二者之间的聘用关系。

2、材料缺失或信息不符。到主管部门提交的社保材料,出现了缺失或信息不符的情况。例如,人员社保清单、社保缴费凭证等、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准备齐全。

3、未缴够要求期限。资质申请过程中,要求三个月的人员社保,但企业只为所有人员缴纳了一个月的。在资质申请中,根据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等级或序列,会出现一个月或三个月等不同的社保缴纳期限要求。

4、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人员社保的缴纳,需要以企业名义缴纳。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按要求是不能用于申请建筑资质的。

5、社保被检查出重复。企业办理资质时,使用了挂靠过来的人员,后来出现了个人拥有多个社保。由于证书挂靠是违法的,再加上社保重复的情况,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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