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办理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需提交资料的指南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发改部门的立项(备案)及招投标核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 :中标(备案)通知书;
5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担保函(一年内完成工程合同价50%,一年外完成工程合同价30%)
6 :已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含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9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查勘表
10 :工程四方责任主体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确认书》。附负责人的执业证、职称证,安全员B、C证,及责任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书及确认书为原件。 其余附件为复印件 建设单位 请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资料统一用表管理软件”导出 :GD-B1-21、GD-B1-22、GD-B1-23
11:“安措费”使用计划表
12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证明”,附: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凭证
13 :建筑业工伤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
1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料需录入以下平台: 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 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15:劳动工资保证金凭证、施工噪音排放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1、申请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核件人需签名),并提交原件核对。
2.外地进韶承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办理“诚信登记”手续(登记表格请在“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
3、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限: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4、办理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许可,不需提交带*号资料,另提交不动产权证(或原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