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9 热度:
资质延续要满足什么要求?
答:1)企业净资产满足标准要求,企业上年度或者当期财务报表的净资产,满足其拥有的资质标准中最高者。净资产不累加。
2)建造师满足最低标准要求,如A公司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相应的三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5人、8人,那么A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8人(不分专业、不分等级);再如B公司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相应的二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3人、4人,那么B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4人(不分专业、不分等级);再如C公司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相应的三级、二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5人、3人,则C公司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5人。
3)资质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只要审批平台提示填写内容,将在线打印的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邮寄省厅,无需提交附件资料。
4)现阶段已经到期的资质证书,按规定自动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新标准颁布之后,按新标准执行。但是,有效期为1年的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提前申请重新核定。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
答:1)重组涉及的原、新企业的净资产、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应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其中净资产将对照企业的财务报表、工商实收资本予以确认;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社保将从省相关部门调取资料确认;原、新企业所具有的所有资质,其建造师应满足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要求。
2)企业跨省变更迁出的,拟迁出企业须取得拟迁入省(直辖市、自治区)住建厅(委)同意接纳的文件。
3)企业应按照建市[2014]79号文件提供申请资料;
4)重组涉及的原、新企业不存在以下失信行为:股东的股权冻结,股东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入住豪华宾馆、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
5)由省厅核准的重组事项,申请企业所在地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局应按照上述要求初审企业的申请资料,同意后再报送省厅。
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办理变更材料清单:(涉及企业均需提供)

主要人员
2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答:可以。不考核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工程师等企业主要管理人,相关信息在申请表的企业基本情况中填写即可。如果总工程师同时作为某项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按该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考核。
24、企业主要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答: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3类人员。
25、资质升级是否考核人员?
答: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6、企业聘用的主要人员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答: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的要求。
27、企业申报的主要人员可以是事业编制么?
答:不可以。
28、企业申请多项资质,企业中的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或专业工种的,能否可分别考核?
答:可以。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29、企业主要人员中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如何认定?
答: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